甲霜·噁霉灵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121705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2-11-05 |
有效期至 |
2027-11-04 |
农药名称 |
甲霜·噁霉灵 |
毒性 |
微毒 |
剂型 |
水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山西运城绿康实业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菌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3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甲霜灵 metalaxyl |
0.5% |
45家 |
噁霉灵 hymexazol |
2.5% |
77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育秧田 |
立枯病 |
12-18毫升/平方米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山西运城绿康实业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359-2538395 |
王百华 |
|
山西省运城空港开发区关公西街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由甲霜灵、噁霉灵两种内吸性杀菌剂复配而成。对立枯病有较好的
防效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应在水稻育秧田使用;药液及其废液,不得污染各类水源、土壤等环境;2.施药时应佩戴防护用具,防止药液口鼻吸入,不得吸烟、进食、饮水,施药后应清洗手、脸等皮肤裸露部分;3.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杀菌剂交互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;4.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,以免降低药效;5、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污染水源;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本品。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对皮肤、眼睛有轻度刺激症状,不慎吸入时,应立即将吸入者转移至空气清新的安静处,病情严重时请医生对症治疗;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者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误服中毒时,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,对症治疗和支持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12-11-05
重新核准日期
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