灭多威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992259 |
首次批准日期 |
|
有效期至 |
2008-12-31 |
农药名称 |
灭多威 |
毒性 |
高毒 |
剂型 |
可溶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浙江省杭州泰丰化工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9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灭多威 methomyl |
90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棉花 |
棉铃虫 |
30-40克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浙江省杭州泰丰化工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71-86172783 |
陆洪法 |
|
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崇贤街道老鸦桥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,抑制昆虫体内的胆碱酯酶,使昆虫致死。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,对卵有较好的杀伤力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,每个周期最多时用3次。
2.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。 为延缓抗性产生,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3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及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不宜使用弥雾机以高浓度药液施药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4. 施药时应避开蜜源作物花期用药,蚕室和桑园附近、水产养殖区域禁用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、头痛、乏力、面色苍白、呕吐、多汗、流涎、瞳孔缩小、视力模糊。
不慎吸入将中毒者移至空气流通处,如呼吸停止立即给人工呼吸并就医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医生可以用阿托品1.2-2毫克作静脉注射,以后每10-30分钟一次,至病人恢复正常为止。禁用解磷定、氯磷定、双复磷、吗啡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。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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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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