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硫·福美双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41534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4-06-07 |
有效期至 |
2008-12-31 |
农药名称 |
甲硫·福美双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可湿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湖北农本化工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菌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7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甲基硫菌灵 thiophanate-methyl |
30% |
10家 |
福美双 thiram |
40% |
54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苹果树 |
轮纹病 |
860-1150倍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湖北农本化工有限公司 |
|
0713-6572352 |
吴胜雄 |
|
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万丈湖新港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低毒内吸杀菌剂,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。
注意事项
1、不能与碱性药物及无机铜制剂等物质混用。
2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3、甲基硫菌灵对蜂、鸟、蛙类均为低毒,但对部分鱼类毒性高,在使用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,避免药液污染河塘等水体,养鱼塘等养殖区附近慎用。
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,施药时勿吸烟、饮水、吃东西,施药后及时清洗脸、手和裸露部位的皮肤。
5、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14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药液溅入眼中立即用清水或苏打水冲洗。
2、本品对人粘膜和皮肤有刺激性,使用中如发生中毒症状,应立即送医院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可燃,应贮存在阴凉干燥处,并远离火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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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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