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死蜱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120046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2-01-10 |
有效期至 |
2027-01-10 |
农药名称 |
毒死蜱 |
毒性 |
中等毒 |
剂型 |
水乳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湖南农大海特农化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3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毒死蜱 chlorpyrifos |
30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稻飞虱 |
100-130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湖南农大海特农化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730-8418222 |
徐凤益 |
|
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工业园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1、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,有效抑制害虫体内神经中的乙酰胆碱酯酶AchE、胆碱酯酶ChE的活性,引起害虫一系列中毒症状:异常兴奋、痉挛、麻痹、死亡。
2、本品采用水基化剂型,具有胃毒、触杀、熏蒸三重作用,除对水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注意事项
1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。
2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花期开花植物周围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虾、蟹、鱼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;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
3、施药时遵守《农药安全使用规定》,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和口罩等,不得吸烟、进食、饮水;施药后,立即用肥皂和水清洗,并用清水漱口。
4、刺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;
5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;
6、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7、年老、体弱、有病的人员,儿童,孕期、经期、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农药。
8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财务急救措施。误服中毒,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,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拨打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急救服务电话010-83132345咨询。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。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,不慎吸入,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
核准日期
2012-01-10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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