蝇香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WL20090165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9-07-20 |
有效期至 |
2011-07-20 |
农药名称 |
蝇香 |
毒性 |
微毒 |
剂型 |
蝇香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河北省雄县凯晨日化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卫生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0.5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氯烯炔菊酯 chlorempenthrin |
0.5% |
36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卫生 |
蝇 |
/ |
点燃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河北省雄县凯晨日化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312-5793688 |
陈红斌 |
|
河北省雄县南董庄村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能有效驱杀苍蝇。本品韧性好,容易脱盘,易点燃。可一年四季使用。
注意事项
1、使用蝇香注意防火安全,禁止用易燃物品做接灰盘。
2、拆封的蝇香应防潮,避光,避免与碱性物质接触。
3、蝇香应放置在上风头,避免风扇直吹,以免影响效果。
4、勿让儿童接触或玩耍。使用后注意通风。
5、对家蚕、蜜蜂和鱼类有毒,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。
6、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误服、吸入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,请及时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,严禁猛烈碰撞、日晒、重压。远离儿童并加锁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及易燃易爆物品混放。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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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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