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·杀虫单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82417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8-04-22 |
有效期至 |
2011-04-22 |
农药名称 |
阿维·杀虫单 |
毒性 |
低毒(原药高毒) |
剂型 |
微乳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安徽康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2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阿维菌素 abamectin |
0.2% |
146家 |
杀虫单 monosultap |
19.8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稻纵卷叶螟 |
80-100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安徽康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|
中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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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成伍 |
|
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亳魏路2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阿维菌素对害虫具有触杀、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,主要通过干扰害虫神经生理活动起作用, 2–4天后死亡。杀虫单为乙酰胆碱竞争性抑制剂,该药进入昆虫体内后,转化为沙蚕毒,阻断中枢神经系统的突触传导作用,使昆虫麻痹、瘫痪、拒食死亡。混配后对水稻上的稻纵卷叶螟有较好防效。
注意事项
1、安全间隔期:20天;每季最多施药次数为2次。
2、忌与强酸、强碱物质混用,对棉花、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,马铃薯也较敏感,施药时切勿喷溅到以上作物。
3、本品对光不稳定,施药时间最好为晴天的下午近傍晚。
4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。
6、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切忌污染水源和桑园。
7、使用本品时应严格遵守《农药安全操作规程》,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8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早期中毒为恶心、四肢发抖,继而全身发抖,流涎,痉挛,呼吸困难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
急救措施:1、如沾染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水冲洗;2、误服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、麻黄素或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,并送医院对症治疗;3、抢救时避免给患者服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;4、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,但注意防止过量;5、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对光、强酸、强碱不稳定,药品应置于通风、阴凉、干燥处避光保存。2、应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;不能与食品、饲料、水源等同贮同运。3、不能用铁制容器盛装。不能与食品、饲料、水源等混合贮存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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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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