苄·丁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11871 |
首次批准日期 |
|
有效期至 |
2008-12-31 |
农药名称 |
苄·丁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可湿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兰博尔开封科技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除草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35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丁草胺 butachlor |
33.6% |
29家 |
苄嘧磺隆 bensulfuron-methyl |
1.4% |
31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移栽田 |
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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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土法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兰博尔开封科技有限公司 |
中国 |
13623717972 |
段建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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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51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为选择性芽前水稻田除草剂。有效成分在水中能迅速扩散,被杂草的幼芽、幼小的次生根等吸收,转移至杂草各部,抑制杂草体内的氨基酸和蛋白质生物合成,阻止细胞的分裂和生长,最终导致杂草死亡。
注意事项
1.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,对后茬作物的安全间隔期为80天。2、插秧田秧苗素质不好,施药后骤然大幅度降温、灌水过深、田块漏水时,都可能产生药害。弱苗、小苗、栽后败苗严重的地块,使用要慎重。3.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4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5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6、施药时穿长衣长裤、靴子、戴手套、眼镜、戴口罩等;此时不能吸烟、饮水等;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。
7、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,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做他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对眼睛、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。药溅入眼睛中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;皮肤接触时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。误服时,立即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。无特效解毒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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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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