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死蜱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1635 |
首次批准日期 |
|
有效期至 |
2008-12-31 |
农药名称 |
毒死蜱 |
毒性 |
中等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江苏省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4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毒死蜱 chlorpyrifos |
40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棉花 |
蚜虫 |
50-100毫升/亩 |
喷雾 |
水稻 |
稻纵卷叶螟 |
50-100毫升/亩 |
喷雾 |
韭菜 |
韭蛆 |
200-240毫升/亩 |
灌根 |
苹果树 |
绵蚜 |
1500-2000倍液 |
喷雾 |
水稻 |
飞虱 |
50-100毫升/亩 |
喷雾 |
苹果树 |
桃小食心虫 |
2000-2500倍液 |
喷雾 |
甘蓝 |
菜青虫 |
75-90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江苏省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133558269 |
任新峰 |
|
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998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、杀螨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、熏蒸作用。可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、韭菜韭蛆、棉花蚜虫、苹果树棉蚜、桃小食心虫、水稻飞虱、稻纵卷叶螟。
注意事项
1、此药不能与碱性农药混合使用。
2、施药时应穿戴好手套等防护用品,使用后用肥皂洗净手和脸。
3、安全间隔期及施药次数:叶菜7天,3次;苹果30天,2次;水稻7天,2次;棉花,21天,4次;韭菜7天,3次。
4、在蚕桑地区和鸟类保护区不得使用,在蜜源作物开花期不得使用。
5、施药器具应用清水冲洗和适当洗涤剂清洗,施药器械不得在河流、湖泊、池塘和小溪内洗涤。
6、未用完的药剂应盖好瓶盖贮存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。孕妇请勿接触此药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者出现全身不适,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污染皮肤或眼睛时用大量清水冲洗。误服时带标签送医院按有机磷农药中毒急救方法对症治疗。解毒剂阿托品、解磷定。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储存于阴凉干燥及小孩拿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,使用过的空容器严禁存放食品。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混放或同贮同运。确保不淋雨、不损坏、不泄漏。装卸过程中要轻搬轻放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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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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