苄·二氯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21083 |
首次批准日期 |
|
有效期至 |
2008-12-31 |
农药名称 |
苄·二氯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可湿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安徽省化工研究院 |
农药类别 |
除草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36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二氯喹啉酸 quinclorac |
33% |
49家 |
苄嘧磺隆 bensulfuron-methyl |
3% |
31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移栽田 |
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|
40-50克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安徽省化工研究院 |
中国 |
0551-5536014 |
凌进 |
|
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363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由苄嘧磺隆和二氯喹啉酸复配,为水稻移栽田一次性除草剂,杀草效果较好,对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除效果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稗草四叶以上,用药量适当提高。
2.施过药的田水不能用来浇灌蔬菜。
3.使用过该药的田块,一年内不能种植茄科(茄子、烟草、番茄、胡萝卜等)、伞形花科、锦葵科、豆科、菊科、旋花科等均敏感,第二年方可种植。
4、施药时穿长衣长裤、戴手套、眼镜、戴口罩等;此时不能吸烟、吃东西、喝水等;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。
5、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,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做他用。
6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避免药液接触皮肤、眼睛和衣服,如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,若溅到眼睛中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严重的送医院请医生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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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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