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·三唑磷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21644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2-07-02 |
有效期至 |
2008-12-31 |
农药名称 |
阿维·三唑磷 |
毒性 |
中等毒(原药高毒)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江苏省南通正达农化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2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三唑磷 triazophos |
19.8% |
10家 |
阿维菌素 abamectin |
0.2% |
148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二化螟 |
60-80克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江苏省南通正达农化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13-7381251 |
范小兵 |
|
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内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产品是微生物源农药和有机磷农药复配而成的一种中等毒杀虫剂。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,击倒较快、持效期较长。由于作用机制独特,害虫不易产生抗药性。同时其良好的渗透作用,可杀死植物茎内的害虫,能渗入害虫的卵壳,将卵杀死。对螟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
2、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,以免分解失效。
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、施药时注意安全防护措施。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要及时更衣,并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冲洗皮肤。
5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7、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由有机磷类农药和阿维菌素混配而成。阿维菌素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有机磷类农药中毒症状为全身不适,头痛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腹泻腹痛、呼吸困难等,严重时癫痫样抽搐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服者立即发病。
急救措施:如药液沾染皮肤或溅到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后,再请医生治疗;如发生中毒或误服,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应先判断是哪种农药中毒,如为有机磷中毒,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;如为阿维菌素中毒,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2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处,并加锁。
3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4、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,轻拿轻放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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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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