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拉·辛硫磷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40201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5-11-30 |
有效期至 |
2008-12-20 |
农药名称 |
马拉·辛硫磷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广西金土地生化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2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马拉硫磷 malathion |
10% |
0家 |
辛硫磷 phoxim |
10% |
38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棉花 |
棉铃虫 |
75-90克/亩 |
喷雾 |
水稻 |
稻纵卷叶螟 |
80-100克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广西金土地生化有限公司 |
中国 |
2891280 |
黄雪姬 |
|
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兴业县长城小区A2-16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为有机磷类复配杀虫剂,具有胃毒、触杀作用和一定的熏蒸作用。用于防治棉花的棉铃虫和水稻的稻纵卷叶螟。
注意事项
1. 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;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
2. 为减缓虫害的抗药性,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3. 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. 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,或前后紧接着使用。
5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,不饮食,不抽烟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直接接触,预防由口、鼻吸入。施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。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喷洒本剂。
6.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。不可将残留药物、清洗液倒入江河、鱼塘等水域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全身不适,头痛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腹泻腹痛、呼吸困难等,严重时癫痫样抽搐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服者立即发病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立即引吐(清醒时),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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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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