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·吡虫啉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40389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4-02-18 |
有效期至 |
2008-03-15 |
农药名称 |
阿维·吡虫啉 |
毒性 |
低毒(原药高毒) |
剂型 |
水分散粒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36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吡虫啉 imidacloprid |
35.7% |
88家 |
阿维菌素 abamectin |
0.3% |
148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十字花科蔬菜 |
蚜虫 |
5-7克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
中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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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晓培 |
|
山东省青岛莱西市昌阳工业园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为烟碱类杀虫剂与抗生素类杀虫剂的复配制剂,内吸、触杀、胃毒等多种作用机理融为一体,对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,不易产生抗性。
注意事项
1. 产品在叶菜类和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。2.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3. 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污染水源。4.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5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.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后症状为: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医生应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, 则应误服后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 、丙戊酸等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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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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