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单·毒死蜱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40595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4-03-10 |
有效期至 |
2008-12-31 |
农药名称 |
杀单·毒死蜱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可湿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4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杀虫单 monosultap |
30% |
0家 |
毒死蜱 chlorpyrifos |
10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稻纵卷叶螟 |
75-100克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63-4180918 |
李元龙 |
|
安徽省宁国市港口生态工业园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毒死蜱与杀虫单的二元复配杀虫剂,兼具两种活性成分的特点,具有触杀、胃毒及熏蒸作用,对防治水稻纵卷叶螟有特效,对耙标害虫速效性较好,持效期较长。
注意事项
1. 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
2. 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3.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4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早期为恶心、四肢发抖,继而全身发抖,流涎,痉挛,呼吸困难,瞳孔放大。应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。
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
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杀虫单中毒为主,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。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,但注意防止过量。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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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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