氟啶虫酰胺·烯啶虫胺
登记证信息
| 登记证号 |
PD20242159 |
| 首次批准日期 |
Jul 11, 2024 |
| 有效期至 |
Jul 10, 2029 |
| 农药名称 |
氟啶虫酰胺·烯啶虫胺 |
| 毒性 |
微毒 |
| 剂型 |
水分散粒剂 |
| 登记证持有人 |
禾美思(山东)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|
| 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| 总有效成分含量 |
30% |
有效成分
| 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氟啶虫酰胺 flonicamid |
10% |
0家 |
烯啶虫胺 nitenpyram |
20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| 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| 水稻 |
稻飞虱 |
10-20克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| 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| 禾美思(山东)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31-84989488 |
陈中华 |
|
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韩庙镇济南市植保科技工业园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烯啶虫胺为烟碱乙酰胆碱受体拮抗剂,影响昆虫中枢神经系统胆碱传递,具有内吸、胃毒和触杀作用。氟啶虫酰胺为同翅目害虫拒食剂,为内吸性杀虫剂,在植物体内渗透性较强。两者混配,可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。
注意事项
1.对眼睛有刺激性,使用本品时应穿着长衣、长裤、鞋,佩戴手套、帽子、口罩等防护用品,避免药剂接触眼睛,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、吸烟等;施药后及时冲洗手、脸及裸露部位,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。2.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,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3.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;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,避免污染水源,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4.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,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。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2.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物,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,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3.眼睛接触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。4.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到空气清新处。5.误服:应先立即用清水漱口,再携带本标签到医院诊治。6.无专用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储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不可倒置。远离火源、热源。2.本品应当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同储同运。4.运输过程中要防晒、防雨淋;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,要轻搬轻放,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24-07-11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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