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·辛硫磷
登记证信息
| 登记证号 |
PD20095960 |
| 首次批准日期 |
Jun 4, 2009 |
| 有效期至 |
Jun 3, 2029 |
| 农药名称 |
阿维·辛硫磷 |
| 毒性 |
低毒(原药高毒) |
| 剂型 |
乳油 |
| 登记证持有人 |
津研(河北)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|
| 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| 总有效成分含量 |
15% |
有效成分
| 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阿维菌素 abamectin |
0.3% |
0家 |
辛硫磷 phoxim |
14.7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| 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| 十字花科蔬菜 |
小菜蛾 |
40-60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| 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| 津研(河北)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317-6287900 |
袁亮亮 |
|
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海兴经济开发区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由阿维菌素和有机磷复配而成的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对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注意事项
1. 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萝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;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,最多使用3次。 2.高粱、黄瓜、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,使用时应注意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。3. 药液要随配随用,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。4.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.该要在应用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、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,用药时应注意。7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8.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9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由有机磷类农药和阿维菌素混配而成。阿维菌素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为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为全身不适,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腹泻腹痛、呼吸困难等,严重时癫痫样抽搐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服者立即发病。急救措施:如药液沾染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后,再请医生治疗;如发生中毒或误服,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应先判断是那种农药中毒,如为有机磷中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;如为阿维菌素中毒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(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)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存于阴凉、干燥处。远离儿童并加锁,运输时严防雨淋和暴晒,不得与食品、种子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运输过程中要轻拿轻放,不可倒置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09-06-04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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