吡虫·毒死蜱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41036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4-4-8 |
有效期至 |
2008-12-31 |
农药名称 |
吡虫·毒死蜱 |
毒性 |
中等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上海沪联生物药业(夏邑)股份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22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吡虫啉 imidacloprid |
2% |
88家 |
毒死蜱 chlorpyrifos |
20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苹果树 |
绵蚜 |
1500-2500倍液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上海沪联生物药业(夏邑)股份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370-6298030 |
祝志凯 |
|
河南省夏邑县高新开发区文昌西路1299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1、本品由有机磷类和烟碱类农药复配而成,对害虫具有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,兼有一定的渗透作用。用于防治苹果树蚜虫。
注意事项
1、产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不能超过2次。
2.本品对蜜蜂、家蚕、鱼有毒,蜜源作物花期禁用,使用时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;蚕室、桑园附近禁用;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。
3.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。
4.开启包装物时要戴手套和面罩,防止药液溅入眼中;施用时要戴口罩,穿胶鞋和防护服,不可吃东西或饮水;施药后应及时用清水洗手、洗脸、冲洗裸露的皮肤。
5.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或随便丢弃。
6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7.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有机磷类和烟碱类农药复配制剂,中毒急救前应先判断是哪类农药中毒。
吡虫啉对眼睛有轻微刺激,如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。
毒死蜱为有机磷类农药,中毒症状为:全身不适,头痛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腹泻腹痛、呼吸困难等,严重时癫痫样抽搐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服者立即发病。急救: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用阿托品1~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,或用解磷定0.4-1.2克静脉注射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(注意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
3.必要时请拨打中国疾控中心咨询电话:010-83132345或010-
63131122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
2.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的地方,严防光照、雨淋。
3.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,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,要轻搬轻放。
4.本品应远离儿童,并加锁保存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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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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