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氯·啶虫脒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41758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4-7-5 |
有效期至 |
2008-6-30 |
农药名称 |
高氯·啶虫脒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可湿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浙江平湖农药厂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5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啶虫脒 acetamiprid |
3% |
59家 |
高效氯氰菊酯 beta-cypermethrin |
2% |
23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十字花科蔬菜 |
蚜虫 |
30-40克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浙江平湖农药厂 |
中国 |
0573-5112566 |
林正余 |
|
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主要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蚜虫。具有杀虫活性较高、速效性较好、持效期较长等特点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对十字花科蔬菜安全间隔期3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7次。
2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3、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4、使用时要遵守《农药安全使用规定》,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、手套、面罩,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,避免口鼻吸入,施药后用肥皂洗手、洗脸。
5、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如溅入眼睛或者污及皮肤,先用大量清水冲洗,再携标签就医;不慎吸入,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,保持呼吸通畅;如误服中毒,要立即清洗口腔及催吐,并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存与混运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;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、避光处,远离火种、热源,严防潮湿和日晒;搬运轻放轻拿,严禁脚踏、重压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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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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