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单·乙酰甲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42204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4-9-21 |
有效期至 |
2008-9-20 |
农药名称 |
杀单·乙酰甲 |
毒性 |
中等毒 |
剂型 |
可溶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江苏丰登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9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杀虫单 monosultap |
45% |
0家 |
乙酰甲胺磷 acephate |
45% |
29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二化螟 |
45-50克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江苏丰登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19-2426026 |
耿荣伟 |
|
江苏省金坛市直溪镇登冠集镇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复配型杀虫剂,具有胃毒、触杀和内吸作用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
2、施药时应穿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药液接触皮肤,眼睛和吸入药液。不得在现场饮食、饮水、吸烟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澡,并更换衣服。
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、勿与碱性农药混用,本品易吸潮结块,但仍溶于水,不影响药效。
5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6、未用完的药剂应放回原包装内,并于阴凉、干燥处密闭保存。施药器械可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反复清洗2~3次,倒置晾干。用后的包装物应焚烧或深埋土中。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7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由有机磷类农药和杀虫单混配而成。杀虫单中毒症状为恶心、四肢发抖,继而全身发抖,流涎,痉挛,呼吸困难,瞳孔放大。有机磷类农药中毒症状为全身不适,头痛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腹泻腹痛、呼吸困难等,严重时癫痫样抽搐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服者立即发病。
急救措施:如药液沾染皮肤或溅到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后,再请医生治疗;如发生中毒或误服,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应先判断是哪种农药中毒,如为有机磷中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;如为杀虫单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。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 药物对抗,但注意防止过量。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。如中毒应携本标签立即到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防雨防湿防潮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
2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运同贮。
3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损坏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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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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