氟铃·辛硫磷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42384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4-10-28 |
有效期至 |
2008-12-31 |
农药名称 |
氟铃·辛硫磷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上海沪联生物药业(夏邑)股份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2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氟铃脲 hexaflumuron |
2% |
39家 |
辛硫磷 phoxim |
18% |
38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十字花科蔬菜 |
小菜蛾 |
40-50克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上海沪联生物药业(夏邑)股份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370-6298030 |
祝志凯 |
|
河南省夏邑县高新开发区文昌西路1299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为特异性昆虫生长调节剂与有机磷的复配制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并有一定熏蒸和拒食作用,具有杀虫和杀卵活性。作用机理独特,药液进入虫体后,抑制害虫表皮几丁质的合成,抑制蜕皮,使其不能正常生长发育、蜕皮而死;可以令害虫拒绝进食、有较快的击倒力;还具有一定的杀卵作用。在推荐使用剂量内对作物安全,是防治小菜蛾的有效杀虫剂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。2、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。3、本品虽为低毒,施药过程中仍应严格遵守《农药安全操作规程》作业,做好安全防护,施药完毕,立即用肥皂清洗手、脸及其他裸露部位。4、本品对鱼、蜜蜂有毒性,在养蜂场、鱼塘周围禁用本品,施药后清洗药械的废水废液不得污染鱼塘、水源、养蜂场。5、光照条件下易分解,最好避开炎热正午时使用。6、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、幼虫和成虫有杀伤作用,用药时应注意。7、施药时注意不要飘移到高粱、黄瓜、菜豆和甜菜等对本品敏感的作物上。8、为避免抗性的产生,建议与其他不同类型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口服立即发病。轻度症状为头痛、恶心、呕吐等,严重的会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腹泻、昏迷、抽搐等。2、皮肤沾染,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干净;眼睛溅药,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,必要时送医院治疗。3、若误服中毒,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,并携本标签送医院治疗,建议[1]用阿托品1-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2]用解磷定0.4-1.2克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必要时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热线电话:010-83132345或010-63131122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应密封贮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本品易燃,远离火源。
2、贮存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
3、贮运过程中运输时严禁与食物、饲料、种子及生活用品混放。
4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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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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