苄·乙
登记证信息
| 登记证号 |
PD20095622 |
| 首次批准日期 |
May 12, 2009 |
| 有效期至 |
May 11, 2029 |
| 农药名称 |
苄·乙 |
| 毒性 |
低毒 |
| 剂型 |
可湿性粉剂 |
| 登记证持有人 |
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|
| 农药类别 |
除草剂 |
| 总有效成分含量 |
18% |
有效成分
| 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乙草胺 acetochlor |
14% |
0家 |
苄嘧磺隆 bensulfuron-methyl |
4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| 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| 水稻移栽田 |
一年生杂草 |
31-44毫升/亩 |
药土法 |
|
部分多年生杂草 |
|
|
生产企业信息
| 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| 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51-65780466 |
范富云 |
|
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为磺酰脲类和酰胺类除草剂的混剂,具选择内吸传导性。有效成份可在水中迅速扩散,通过杂草的根部、叶片、芽鞘等部位吸收,阻碍杂草体内氨基酸、蛋白质的合成,是一种选择性水稻移栽田除草剂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不慎溅入眼睛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如沾到皮肤上,应立即脱去污染衣物,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,就医;不慎吸入,迅速移至空气流通处;如误服,立即带标签就医,用清水催吐,给服活性炭悬浮液或用等渗浓度的盐溶液、5%硫酸氢钠溶液洗胃,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 。
注意事项
1. 慈菇、荸荠田严禁使用本剂。2. 稻苗露水未干不可施药;禁止用于秧苗、抛秧田、短龄小苗田及工厂化育秧苗移栽田、制种田、漏水田、病弱苗田等。3. 不能用施过药的水浇灌蔬菜,或将田水排入水生蔬菜田。4. 施药时穿长衣长裤、戴手套、眼镜等;工作时不能吃东西、饮水等;施药后洗干净手脸。5. 施药期间避免对周围蜂群产生影响,蜜蜂作物花期、蚕室、桑园附近禁用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。6. 施药用具用毕,将药桶、喷头、管子等充分洗净,避免出现药害;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,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乱丢乱放,也不能做他用。7.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8. 此农药使用后应将包装物交回销售者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 本品应放在通风、阴凉、干燥、防雨处。2. 本品应远离热源或火源。3.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4. 运输时,防雨防潮;装卸时,轻卸轻放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09-05-12
重新核准日期
2021-10-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