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死蜱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52162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5-6-13 |
有效期至 |
2009-6-12 |
农药名称 |
毒死蜱 |
毒性 |
中等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江苏龙灯化学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4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毒死蜱 chlorpyrifos |
40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十字花科蔬菜 |
菜青虫 |
70-90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江苏龙灯化学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12-57709265,57709267 |
刘智忠 |
|
江苏省昆山开发区龙灯路88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毒死蜱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,具有较强的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。
注意事项
1、对十字花科叶菜安全间隔期:7天,每季节最多用3次。2、本品对烟草敏感,对瓜类(特别在大棚中),莴苣苗期较敏感,施药时避免漂移至上述作物。3、本品不能与强酸、强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4、本品对人、畜有毒,使用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,避免直接接触避免溅及眼睛,衣服和皮肤。喷药人员要穿防护服,喷药后彻底冲洗。防止由口鼻吸入,施药后应清洗手、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。5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6、空容器不可挪作它用,而应采取焚烧或者掩埋等方法,加以妥善处理。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切勿接触此药剂。8、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口服立即发病。轻度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 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,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%以下。中度: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 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大汗、流涎、腹疼、腹泻。重者还会出 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 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。
急救治疗:[1]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2]用解磷定0.4-1.2g 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[4]误服 时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急救时注意防治迟发型神经毒性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,或过热,或低于0℃的地方。2.远离家禽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和粮食同贮同运。3.远离儿童,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/
重新核准日期
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