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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维·高氯
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LS20052250
首次批准日期 2005-6-21
有效期至 2009-6-20
农药名称 阿维·高氯
毒性 中等毒(原药高毒)
剂型 乳油
登记证持有人 重庆井口农药有限公司
农药类别 杀虫剂
总有效成分含量 1.5%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
阿维菌素
abamectin
0.3% 146家
高效氯氰菊酯
beta-cypermethrin
1.2% 23家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十字花科蔬菜 菜青虫 35-70毫升/亩 喷雾
十字花科蔬菜 小菜蛾 35-65毫升/亩 喷雾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-Mail 单位地址
重庆井口农药有限公司 中国 023-65184249 黄琼 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经济桥119号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产品为大环内酯类化合物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混合的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,害虫接触药液后,不活动不取食而死亡,可杀死十字花科蔬菜上的菜青虫和小菜蛾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个生长季节只用1次。2、本品为大环内酯类化合物与菊酯类农药混合的混配制剂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3、本品对鱼类、蜜蜂、蚕等高毒,为防止对水生生物的影响,限于在旱田作物使用。蜜源作物花期、蜂群周围、蚕室和桑树禁用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。本品对畜禽有毒,施药时应避免对畜禽养殖场等的影响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4、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。 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和更衣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为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疼、头晕、恶心、呕吐、肌肉颤抖、行动失调等,重者出现意识模糊和肺水肿等。 不慎吸入将其移至空气新鲜处,就医;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,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并就医;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和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,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/
重新核准日期
/
相关原料供应商 更多
联系电话:021-58206762
中文名称:阿维·高氯
联系电话:0571-86376588,8637268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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