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·三唑磷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52589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5-8-15 |
有效期至 |
2009-8-14 |
农药名称 |
阿维·三唑磷 |
毒性 |
中等毒(原药高毒)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2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三唑磷 triazophos |
19.8% |
10家 |
阿维菌素 abamectin |
0.2% |
148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二化螟 |
50-70克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29-88256421 |
乌小瑜 |
|
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集贤产业园创业大道9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渗透性较好,杀卵力较强。对防治水稻二化螟有较好防效。
注意事项
1、产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。
2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3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4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
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疼、恶心、腹泻、抽搐、呼吸困难等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应立即送医院诊治,医生应首先判断病因,若是以三唑磷中毒为主,应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,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若是以阿维菌素为主,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(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)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防止倒置和碰撞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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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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