氧氟·乙草胺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52782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5-8-22 |
有效期至 |
2008-8-21 |
农药名称 |
氧氟·乙草胺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江苏正本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除草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4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乙氧氟草醚 oxyfluorfen |
6% |
26家 |
乙草胺 acetochlor |
34% |
8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花生 |
一年生单、双子叶杂草 |
100-125毫升/亩 |
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江苏正本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27-3350088 |
王虎成 |
|
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贤官乡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选择性芽前及触杀型除草剂,芽前除草可被植物幼芽吸收,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,双子 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,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,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 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,使幼芽、幼根停止生长。触杀,在有光的情况下发挥杀草作用。主要通过胚芽鞘、中胚轴进 入植物体内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
2、对黄瓜、菠 菜、韭菜、谷子、高粱易产生药害。注意飘移。
3、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,口罩,穿干净的防护服;此时不能吸烟、饮水等;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直接接触,防止由口、鼻吸入。
4、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药械。切不可将废液、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;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5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,无全身中毒症状。对皮肤轻度刺激作用,对眼中度刺激作用。 一般不会引起全身毒性。
2、若药剂溅入眼中或皮肤上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,并送往医院,若误服,灌水,不可催吐,应送到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的库房中。本品易燃,应远离火源和热源。运输时应防止曝晒和雨淋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远离儿童存放,并加锁保存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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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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