辛硫·三唑磷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53535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5-11-15 |
有效期至 |
2009-11-14 |
农药名称 |
辛硫·三唑磷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安徽科苑植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27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辛硫磷 phoxim |
22% |
38家 |
三唑磷 triazophos |
5% |
1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二化螟 |
70-90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安徽科苑植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|
中国 |
0551-5160982 |
王文相 |
|
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农科南路40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由三唑磷和辛硫磷复配而成,对水稻二化螟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二者复配能提高防治效果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季最多施用2次。
2、本品对鱼、鸟、蜂、蚕及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高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3、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,不能与铜制剂混用,药液要随配随用。
4、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、面罩和胶鞋等防护用品,施药后要及时洗手、脸及裸露的皮肤。
5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6、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全身不适,头痛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腹泻腹痛、呼吸困难等,严重时癫痫样抽搐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服者立即发病。
急救治疗: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注射救治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昏迷状态下不可引吐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处,并加锁。
2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3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用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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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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