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死蜱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53722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5-12-9 |
有效期至 |
2009-12-8 |
农药名称 |
毒死蜱 |
毒性 |
中等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480克/升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毒死蜱 chlorpyrifos |
480克/升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十字花科蔬菜 |
菜青虫 |
50-75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20-86079020 |
|
|
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沙口镇红丰管理区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1、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,兼具触杀、胃毒及熏蒸作用,击倒力强,有一定渗透作用,药效期较长。2、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,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。
注意事项
1、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标签。须按照本标签内容使用。
2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的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,安全间隔期7天。
3、本品对鱼类及水生生物、蚕、蜂有毒,为保护蜜蜂,应避开作物开花期使用;清洗喷雾器的水要妥善处理,切勿污染水源、桑田和蜂场。
4、不能与铜制剂、碱性制剂、碱性物质混用(如波尔多液、石硫合剂等)。
5、使用过程中应穿保护性衣物、穿防护靴、戴防护眼罩、防护手 套、防护帽,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条例。
6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全身不适,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流涎、嗜睡、腹痛、烦燥不安、抽搐、呼吸困难等。
如有以下情况,均须同时携带本标签立即送往医院治疗。误服入、吸入:立即引吐;误入眼睛:用大量清水冲洗10-15分钟。医疗措施:进行洗胃,要防止胃溶物进入呼吸道,并按病症治疗。 解毒药:阿托品。
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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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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