扑·乙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60358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6-3-2 |
有效期至 |
2009-3-1 |
农药名称 |
扑·乙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可湿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邯郸市新阳光化工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除草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25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乙草胺 acetochlor |
11% |
8家 |
扑草净 prometryn |
14% |
38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夏玉米 |
一年生杂草 |
150-200克/亩 |
土壤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邯郸市新阳光化工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310-4052143 |
李艳莉 |
|
河北省邯郸市(馆陶)新型化工园区昊阳道3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选择性芽前旱田除草剂,可被植物幼芽吸收,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,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使幼芽、幼根停止生长,达到除草目的。
注意事项
1、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,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。只能作土壤处理,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。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
2、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,应根据不同地区,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。
3、黄瓜、水稻、菠 菜、小麦、韭菜、谷子、高粱等作物对此药敏感,避免该药漂移到上述作物上。
4、喷雾器使用前后应清洗干净,不准在天然水域中清洗。清洗器具的废水,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用过的废弃物,要妥善处理,不能乱丢乱放,也不能做它用。
5、未使用的地方和单位应先试验后推广。
6、使用本品时,要穿长衣长裤、手套、眼镜等防护用品。避免药液溅及眼睛、衣服和皮肤,用药后洗手洗脸。
中毒急救措施
皮肤接触:先用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严重者就医。眼睛接触:用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,就医。吸 入:使患者脱离污染区,安置休息,就医。误服时,立即催吐、洗胃,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应向上放置于通风、阴凉、干燥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,避免和食物、种子等同储同运。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;搬运时轻拿轻放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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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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