唑磷·毒死蜱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61364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6-6-26 |
有效期至 |
2010-6-25 |
农药名称 |
唑磷·毒死蜱 |
毒性 |
中等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3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三唑磷 triazophos |
15% |
10家 |
毒死蜱 chlorpyrifos |
15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三化螟 |
40-80克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13-84543278 |
周承真 |
|
江苏省如东县沿海经济开发区化学工业园黄海二路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有机磷农药毒死蜱和三唑磷的复配制剂,对害虫具有触杀、胃毒、熏蒸作用。本品在推荐剂量下使用,能有效防治水稻三化螟。
注意事项
1、请遵守《农药安全使用准则》,严格按照本标签推荐剂量及方法用药。
2、本品对瓜类、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,使用时不能将药液喷洒或漂移到此类作物上。
3、为保护蜜蜂,应避开蜜源作物开花期用药;本品对鱼、虾等水生生物高毒,药后空袋(瓶)可采用焚烧、深埋等方法处理,多余的药液及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应收集妥善处理,不得污染水源、食物等。
4、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。
5、安全间隔期: 30天,一个作物生长季最多用药2次。
6、配制及施用药剂时应按规定穿、戴工作服、手套、保护面罩等,施药后应漱口、清洗裸露在外的身体部分并更换干净的衣服。
7、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不得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中毒症状有: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呕吐、出汗、流涎等。溅在皮肤上,可用清水洗干净;溅入眼内,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,仍有不适请就医;误食请送医院按有机磷农药治疗,急救时可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.4-1.2g 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中等毒,贮存时须上锁并远离儿童;本品可燃,应贮存于阴凉、干燥的通风之处;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存。贮、运过程中应确保不泄漏,远离高温、有明火的地方,避免碰撞、暴晒、雨淋等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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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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