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死蜱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70441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7-3-6 |
有效期至 |
2011-3-6 |
农药名称 |
毒死蜱 |
毒性 |
中等毒 |
剂型 |
水乳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3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毒死蜱 chlorpyrifos |
30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稻纵卷叶螟 |
100-120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755-27472776 |
王新军 |
|
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1.本产品具有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,是防治卷叶螟的理想杀虫剂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对黄瓜幼苗、莴苣及烟草敏感,请慎用;
2.配药和施药时,应穿防护服,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,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,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,洗净手、脸和被污染的皮肤。
3.施药前、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,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。
4.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,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。
5.本品对鱼类有毒,不可污染水井、池塘和水源。
6.本品花期使用对蜜蜂有不良影响。
7.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。
8.每季最多使用1次,安全间隔期30天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呕吐等。严重者还会出现呼吸困难恶和呼吸麻痹等。
急救措施:本品如误入眼睛,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,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;如接触皮肤,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;经口中毒者应立即采取引吐、洗胃、导泻等急救措施,并携带本包装送医治疗,解毒剂:阿托品或解磷定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、干燥、通风,远离火源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远离儿童及家畜,以免误服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。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,轻拿轻放,不可倒置。,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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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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