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死蜱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71565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7-6-5 |
有效期至 |
2011-6-4 |
农药名称 |
毒死蜱 |
毒性 |
中等毒 |
剂型 |
水乳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3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毒死蜱 chlorpyrifos |
30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飞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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喷雾 |
水稻 |
稻纵卷叶螟 |
80-120毫升/亩 |
喷雾 |
甘蓝 |
菜青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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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25-57888659 |
13851975178 |
|
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桠溪镇东风路8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有机磷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。药效试验表明,按推荐剂量使用,该药剂对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效。
注意事项
1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。
2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养鱼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;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
3、施药时遵守《农药安全使用规定》,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和口罩等,不得吸烟、进食、饮水;施药后,立即用肥皂和水清洗,并用清水漱口。
4、年老、体弱、有病的人员,儿童,孕期、经期、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农药。
5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。
6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;安全间隔期:7天。
7、烟草、莴苣、瓜苗、杜鹃花、茶花、玫瑰花对本品敏感,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,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,轻度中毒:全身不适,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流涎、嗜睡等,有时有肌肉震颤,偶有腹泻。中度中毒: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、腹痛、烦燥不安、抽搐、呼吸困难等。重度中毒:癫痫样抽搐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服者立即发病。。
急救措施:误服中毒,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,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。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宜保存于通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库房中。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由口鼻吸入。贮存于小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贮运过程中严防泄漏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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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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