苯甲·丙环唑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71640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7-6-7 |
有效期至 |
2011-6-7 |
农药名称 |
苯甲·丙环唑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上海生农生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菌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300克/升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丙环唑 propiconazol |
150克/升 |
31家 |
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|
150克/升 |
6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纹枯病 |
15-25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上海生农生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|
中国 |
50581002*0 |
杭岩 |
|
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舟路51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三唑类杀菌剂,可被植物的根、茎、叶部吸收,并能在植物体内向顶部传导,具有较强的杀菌作用,且耐雨水冲刷,持效期较长。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。
注意事项
1. 建议本品使用安全间隔期40天,每季最多北方使用1次,南方使用2次。
2. 勿把剩余药物倒入池塘、河流等水体。
3. 药液泼洒在地,立即用沙、锯末、干土吸附,吸附物集中深埋;曾经泼洒的地方用大量清水冲洗;回收药物不得再用。
4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. 本品对眼睛有中度刺激性,请注意防护。
中毒急救措施
无特殊解毒药, 如发生中毒现象对症治疗。如误食立即催吐,并就医洗胃治疗。如皮肤接触, 立即用肥皂和水冲洗。如眼睛接触, 立即用大量水冲洗15分钟,并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贮存在干燥阴凉、清洁通风的库房中,严禁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和饲料等同贮同运,严防日晒和潮湿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使用和搬运时,要戴好保护手套和口罩,穿好防护服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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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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