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霜·福美双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72466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7-11-6 |
有效期至 |
2011-11-5 |
农药名称 |
甲霜·福美双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可湿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辽宁省葫芦岛金信化工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菌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38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福美双 thiram |
33% |
54家 |
甲霜灵 metalaxyl |
5% |
45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立枯病 |
药种比 1:320-360 |
拌种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辽宁省葫芦岛金信化工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429-3996695 |
管颖莉 |
|
辽宁省葫芦岛市北港区衡山街九江路2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为复合型杀菌剂,用于杀灭种子和苗床土壤病菌,药剂被植物的根和种子吸收,并随植物体内的水分运转而转移到植物的其他器官,可预防、治疗水稻苗期立枯病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、化肥等物质混用,用本品勿再喷施矮壮素。
2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。
3、在水稻苗床土壤碱性较强的地区配合营养土、调酸剂效果更佳。
4、工作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防止口鼻吸入药液,避免药剂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工作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洗手和脸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,重者头痛、头晕,心率、呼吸加快,血压下降,抽搐、循环衰竭,呼吸麻痹而死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
急救治疗:误服应迅速催吐、洗胃、导泻。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储存于避光、阴凉、干燥及儿童接触不到之处。
2、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混放混运。
3、处理过的种子应有明显标志不可与其他种子混放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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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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