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·毒死蜱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80525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8-2-21 |
有效期至 |
2011-2-20 |
农药名称 |
阿维·毒死蜱 |
毒性 |
低毒(原药高毒)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陕西省西安西诺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1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毒死蜱 chlorpyrifos |
9.9% |
0家 |
阿维菌素 abamectin |
0.1% |
149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十字花科蔬菜 |
小菜蛾 |
75-100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陕西省西安西诺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|
中国 |
029-83603743 |
闵加礼 |
|
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田王街特字1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产品性能稳定,使主剂的作用充分发挥,提高了药剂的表面活性和延展性能,使药剂分子不但可以渗进植物组织形成药液层保护屏障,而且可以严密覆盖、粘着在虫体、植物体表面,保持高效的害虫杀死活性和完美的植物保护机能,使持效期较长。
本品具有较强的触杀、胃毒性能,直接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,抑制乙酰胆碱酯酶合成,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,多重防治机理集合,可有效控制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小菜蛾的危害。
本品喷施后,接触杀死害虫的低龄幼虫、中龄幼虫、老龄幼虫以及成虫。
注意事项
本品可以单施,勿与强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;
为确保杀虫效果,喷雾时应均匀、周到,为了确保防效,施药1小时后遇雨,应重施或者补喷;
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;
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;
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;
本品对烟草敏感,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;
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;
安全间隔期:7天;每季作物最多用药次数:1次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为恶心、呕吐、头痛等。
经口: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并用阿托品1~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,或用解磷定0.4-1.2克静脉注射( 按中毒轻重而定)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 利血平。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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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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