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·辛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81190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8-3-10 |
有效期至 |
2011-3-10 |
农药名称 |
毒·辛 |
毒性 |
中等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山东百农思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2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毒死蜱 chlorpyrifos |
4% |
0家 |
辛硫磷 phoxim |
16% |
38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韭菜 |
韭蛆 |
500-700克/亩 |
灌根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山东百农思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
中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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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晓军 |
|
山东省潍坊青州经济开发区亚东街3077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有机磷复配杀虫剂,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能抑制害虫胆碱酯酶的合成,在土壤中残效期较长,适合于防治地下害虫,能有效防治韭菜韭蛆。
注意事项
1、在韭菜上安全间隔期为10天,每季作物最多施药2次。
2、忌与碱性物质混用。
3、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,穿长衣长裤,且禁止吸烟和饮酒,用药完毕需用温肥皂水洗净裸露皮肤和衣物。
4、对蜜蜂和家蚕有毒,施药时应避开作物花期,远离桑树和养蚕场所。对鱼有毒,施药器械的清洗及残剩药剂的处理不可污染水源。
5、哺乳期妇女和孕妇禁止接触本品。
6、烟草、高粱、黄瓜、菜豆和甜菜对本品敏感,不可随意扩大使用范围,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。
7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者出现头痛、头晕、恶心、呕吐、视力模糊等症状,患者出现呼吸困难、行走不稳、腹痛、腹泻,严重者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等症状。
如药液污染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。如误食中毒可采用阿托品1~5毫克皮下/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.4~1.2克静脉注射,使用剂量按中毒轻重而定。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
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药品应置于通风、阴凉、干燥处避光保存,并远离火源。药品须远离儿童,加锁保存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混合贮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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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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