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死蜱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81376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8-3-17 |
有效期至 |
2011-3-17 |
农药名称 |
毒死蜱 |
毒性 |
中等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江苏东南植保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480克/升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毒死蜱 chlorpyrifos |
480克/升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稻飞虱 |
60-90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江苏东南植保有限公司 |
中国 |
|
徐小兰 |
|
江苏省东台市高新技术工业园区(头灶镇)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有机磷类胆碱酯酶抑制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、熏蒸三重作用,对害虫击倒速度较快,可用于防治水稻飞虱,宜在若虫高发期使用.
注意事项
1.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。
2.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、和桑园附近禁用;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3.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,防止药液口鼻吸入,不得吸烟、进食、饮水,施药后应清洗手、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。
4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5.烟草、莴苣、瓜苗、杜鹃花、玫瑰花对本品敏感,使用时应注意防止药液漂移到此类作物上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流涎、嗜睡腹痛、烦燥不安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癫痫样抽搐等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中毒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可用阿托品1~5mg或解磷定0.4-1.2g皮下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/
重新核准日期
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