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死蜱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82076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8-4-15 |
有效期至 |
2011-4-15 |
农药名称 |
毒死蜱 |
毒性 |
中等毒 |
剂型 |
水乳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3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毒死蜱 chlorpyrifos |
30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稻纵卷叶螟 |
90-120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31-86401536 |
徐兴华 |
|
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范镇胜利路中段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属胆碱酯酶抑制剂,作用机理是使神经突触部位大量乙酰胆碱积累,致使突触后膜不断激活,神经纤维长期处于过度兴奋状态,中毒昆虫出现痉挛而死亡,具有触杀、胃毒、熏蒸作用。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效。
注意事项
1. 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.
2. 本品对蜜蜂、家蚕高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;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养鱼稻田禁用,施药田水禁止排入河塘等水域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3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4.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。
5.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6.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,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,轻度中毒会出现全身不适 、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等,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会出现剧烈呕吐、腹痛、烦燥不安、抽搐、呼吸困难等。重度中毒会出现癫痫样抽搐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服者立即发病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解毒药可选用阿托品、解磷定。治疗过程中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产生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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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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