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·三唑锡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82437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8-4-22 |
有效期至 |
2011-4-22 |
农药名称 |
阿维·三唑锡 |
毒性 |
低毒(原药高毒) |
剂型 |
可湿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江西纳农新田科技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螨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16.8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三唑锡 azocyclotin |
16.5% |
10家 |
阿维菌素 abamectin |
0.3% |
148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苹果树 |
二斑叶螨 |
1500-1750倍液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江西纳农新田科技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791-5623026 |
李健发 |
|
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经济开发区水西产业园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由阿维菌素和三唑锡复配而成的杀虫杀螨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,同时对叶片有一定的渗透作用。对光和雨水有较好的稳定性,残效期较长,能够有效防治苹果二斑叶螨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在苹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
2、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,防止药液口鼻吸入,不得吸烟、进食、饮水,施药后应清洗手、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。
3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4、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,以免降低药效。
5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
6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。
7、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:瞳孔放大、行动失调、头痛、头晕、呕吐等。
急救治疗:1.若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。2.若皮肤沾染,应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。3.若不慎吸入,应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。4.如误服中毒,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。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,立即引吐并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(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)。若判断为三唑锡中毒,立即催吐、洗胃、导泻。防止脑水肿发生。严禁大量输液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2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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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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