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死蜱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82542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8-4-23 |
有效期至 |
2010-4-23 |
农药名称 |
毒死蜱 |
毒性 |
中等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江苏洽益农化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480克/升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毒死蜱 chlorpyrifos |
480克/升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稻飞虱 |
65-85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江苏洽益农化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15-5635180 |
张华 |
|
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许河镇工业园区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具有较好的触杀、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,击倒力较强,药效较持久。在叶片上的残留期短,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。具有一定的内渗作用,可用于水稻田防治飞虱的危害。
注意事项
1.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
2.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和家蚕有毒,避开花期用药;不可污染水域及饲养蜂蚕场所。
4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及含铜等金属制剂混合使用。
5.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,避免与药剂直接接触,施药后换洗被污染的衣物。
6.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不得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:全身不适,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流涎、嗜睡等,如接触皮肤,用肥皂和清水彻夜清洗。如溅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;若发生中毒,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,[1]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2]用解磷定0.4-1.2g 静脉注射( 按中毒轻重而定);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 利血平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;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,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运同贮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便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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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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