敌·马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82992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8-8-21 |
有效期至 |
2011-8-21 |
农药名称 |
敌·马 |
毒性 |
中等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天津市华宇农药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4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马拉硫磷 malathion |
18% |
0家 |
敌百虫 trichlorfon |
22% |
2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草地 |
蝗虫 |
100-125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天津市华宇农药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22-83718957 |
葛欣、韩靓 |
|
天津市青泊洼农场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为有机磷复合杀虫剂,进入虫体后,有效成分可被氧化或水解成毒力更强的活性物。具有胃毒、触杀和一定熏蒸的作用,能有效防治草地蝗虫。
注意事项
1、在牧草上使用安全间隔期12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
2、要穿防护服、戴口罩、手套和护目镜,严禁吸烟、喝水、吃东西以及药液进入眼睛。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清洗。
3、施药喷雾均匀,不准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4、本品应该现配现用,药剂稀释液不可放置过久。
5、施药后未用完药应及时密封,废弃包装物及时焚烧或深埋,以免污染环境。
6、残剩药液需妥善处理,不得在水域或池塘清洗施药器械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为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7、本品对蜜蜂和水生动物有毒,施药时避免在花期和水源附近使用。
8、蚕室、桑园附近禁用。
9、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用药。
中毒急救措施
出现头痛、恶心、头昏、胸闷或误服等中毒症状,立即脱去污染衣物,温水洗净全身,如药液沾染皮肤,立即肥皂水彻底清洗。如溅入眼晴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。如误食,立即就医对症治疗,建议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急救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物、饮料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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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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