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ook数据 > 登记农药数据库 >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(5.7%)

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(5.7%)
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LS20090321
首次批准日期 2009-3-5
有效期至 2012-3-5
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(5.7%)
毒性 低毒
剂型 微乳剂
登记证持有人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
农药类别 杀虫剂
总有效成分含量 /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
甲氨基阿维菌素
abamectin-aminomethyl
5% 1家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甘蓝 甜菜夜蛾 3-4毫升/亩 喷雾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-Mail 单位地址
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中国 0913-2115880 赵萍 陕西省渭南市高新区朝阳大街西段67号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为农用抗生菌类杀虫剂,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,兼具触杀作用,无内吸性能,但能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,因而具有较长残效期。其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。
注意事项
1、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、手套、面罩,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,避免口鼻吸入,施药后用肥皂洗手、洗脸。 2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3、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4、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,每季作物最多施用2次。 5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应接触此药。施药后要有标识,防治发生误食。 6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。 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急性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 2、眼睛和皮肤接触应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。 3、吸入应立即移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处,保持呼吸道畅通。 4、误服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(如巴比妥 、丙戊酸等) 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密封保存于常温、干燥、通风、阴凉安全处。 2、不要让儿童、无关人员接触,贮存处需加锁。 3、不要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同贮同运,勿让家畜等动物接触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/
重新核准日期
/
主页 | 企业会员服务 | 广告业务 | 联系我们 | 旧版入口 | 中文MSDS | CAS Index | 常用化学品CAS列表 | 化工产品目录 | 新产品列表
Copyright © 2008 ChemicalBook 京ICP备07040585号  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0385号  All rights reserv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