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死蜱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90374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9-3-13 |
有效期至 |
2012-3-13 |
农药名称 |
毒死蜱 |
毒性 |
中等毒 |
剂型 |
颗粒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江西正邦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2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毒死蜱 chlorpyrifos |
20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花生 |
蝼蛄 |
750-1125克/亩 |
撒施 |
花生 |
蛴螬 |
750-1125克/亩 |
撒施 |
花生 |
金针虫 |
750-1125克/亩 |
撒施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江西正邦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791-8115275 |
刘玉玖 |
|
江西省高安市新世纪工业城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。本品通过抑制昆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,致使昆虫麻痹至死亡。本品与土壤有机质吸附能力较强,能形成保护毒土层,在土壤中持效期较长,能够较好地防治地下害虫。
注意事项
1. 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。
2.本品避免与强碱性和强酸性物质混用。
3.用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措施,必须穿保护服、戴口罩、风镜和胶皮手套,严禁吸烟和饮食,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。
4.本品对鱼类有毒,施药应避免污染水源。使用过的空袋,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土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。所有施药器具,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。对清洗后的残液要采用安全的方法妥善处置。未使用完的剩余药剂应密封好后,贮存于安全的地方。操作完 毕后,应即时清洗防护用品,并清洗手、脸和可能污染的部位。
5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。
6.避免孕妇及儿童接触。
7.本品推荐用量下对作物安全,但对瓜类、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,应避免飘移到上述作物上。
8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者出现全身不适,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污染皮肤或眼睛时用大量清水冲洗。误服时带标签送医院按有机磷农药中毒急救方法对症治疗。解毒剂阿托品、解磷定。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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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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