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灭·喹·氟磺胺
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LS20090530
首次批准日期 2009-3-18
有效期至 2012-3-18
农药名称 灭·喹·氟磺胺
毒性 低毒
剂型 乳油
登记证持有人 吉林省八达农药有限公司
农药类别 除草剂
总有效成分含量 30%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
氟磺胺草醚
fomesafen
20% 19家
精喹禾灵
quizalofop-P-ethyl
6.5% 26家
灭草松
bentazone
3.5% 41家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花生田 一年生杂草 50-70毫升/亩 茎叶喷雾
大豆田 一年生杂草 50-100毫升/亩 茎叶喷雾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-Mail 单位地址
吉林省八达农药有限公司 中国 0434-6351819 孙艳会 吉林公主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南崴子镇街东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为选择性触杀型苗后除草剂,有效成分可迅速被杂草叶部吸收。在植物内向上合向下双向传导,破坏杂草的光合作用,抑制细胞脂肪酸合成,使杂草坏死,能有效防除花生、大豆田中稗草、狗尾草、看麦娘、马唐、兰花菜、灰菜(藜)、苍耳、铁苋菜、猪殃殃等多种一年生杂草。
注意事项
1.每季最多使用一次。 2.不可与其他农药、呈碱性的物质混合使用。 3.本品持效期长,应严格掌控用量,选择安全后茬作物。敏感作物有白菜、小麦、谷子、高粱、甜菜、亚麻、向日葵、马铃薯、白瓜、西瓜、油菜,喷药时应注意风向,防止飘移到上述敏感作物上。 4.大豆花期不宜使用本品。 5.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6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、眼镜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 7.在极其干旱或水涝的田间不宜使用,以防发生药害。 8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对眼睛、呼吸道有刺激作用,经口中毒出现头昏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症状。 急救措施: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 沾染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本品无特效解毒剂。误服请立即携标签送医院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/
重新核准日期
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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