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氰菊酯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91070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9-4-15 |
有效期至 |
2012-4-15 |
农药名称 |
甲氰菊酯 |
毒性 |
中等毒 |
剂型 |
微乳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广西兄弟农药厂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1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甲氰菊酯 fenpropathrin |
10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十字花科蔬菜 |
菜青虫 |
50-60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广西兄弟农药厂 |
中国 |
|
覃桃 |
|
广西贵港市覃塘区覃塘镇覃塘林场内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产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杀虫广谱,作用部位在神经系统使昆虫过度兴奋麻痹而死。用于防治水稻飞虱效果较好。
注意事项
1.使用时要仔细阅读标签和使用说明书。
2.不能与呈碱性农药物质混用,以免分解。
3.本品对鱼、蚕、蜂高毒,施药时避免在桑园、养蜂区施药或药液流入河塘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.在低温条件下使用药效更好。
6.在安全间隔期:小白菜安全间隔期21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;萝卜安全间隔期7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
7.为了减缓害虫抗药性,请注意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甲氰菊酯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但无红斑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。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。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,头昏,恶心呕吐,双手颤抖,重者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
如果药剂接触皮肤或衣服,应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。如溅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如有误服,应立即催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,并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储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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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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