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硫·仲丁威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91222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9-4-30 |
有效期至 |
2012-4-30 |
农药名称 |
丁硫·仲丁威 |
毒性 |
中等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南宁泰达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16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丁硫克百威 carbosulfan |
6% |
0家 |
仲丁威 fenobucarb |
10% |
34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稻飞虱 |
220-280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南宁泰达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771-3214916 |
李爱兰 |
|
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县双桥镇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为丁硫克百威原药和仲丁威原药的混配制剂,该药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可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
2.在水稻上使用的前后十天,要避免使用除草剂敌稗和灭草灵。
3.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,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具,施药时不宜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用肥皂洗净裸露可能被污染的部位。
5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6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
7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头昏、头痛、乏力、面色苍白、呕吐、多汗、流涎、瞳孔缩小、视力模糊。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、意识不清,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,局部红肿痛痒,眼结膜充血、流泪、胸闷、呼吸困难等。中毒症状出现快,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。
中毒急救: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及时就医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
误服:不慎误食,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。可用阿托品0.5~2mg口服或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素,禁用解磷定、氯磷定、双复磷、吗啡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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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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