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·灭蝇胺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091282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9-5-22 |
有效期至 |
2012-5-22 |
农药名称 |
阿维·灭蝇胺 |
毒性 |
低毒(原药高毒) |
剂型 |
悬浮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山东荣邦化工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31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阿维菌素 abamectin |
0.7% |
149家 |
灭蝇胺 cyromazine |
30.3% |
152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菜豆 |
美洲斑潜蝇 |
22-27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山东荣邦化工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36-5285618 |
王龙华 |
|
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晨鸣工业园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具胃毒、触杀和较好的渗透性,施用后能快速渗入植物叶片,有效杀死潜叶危害的害虫。对潜蝇科害虫的卵、幼虫、蛹和成虫都有较强的杀伤作用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在菜豆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
2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3.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污染水源。
4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
7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后症状为: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医生应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, 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 、丙戊酸等。若判断为灭蝇胺中毒为主,无特殊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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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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