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·丙溴磷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110001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1-1-4 |
有效期至 |
2013-1-4 |
农药名称 |
阿维·丙溴磷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山东兆丰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2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丙溴磷 profenofos |
19% |
11家 |
阿维菌素 abamectin |
1% |
148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棉花 |
红蜘蛛 |
30-50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山东兆丰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31-88013510 |
刘新 |
|
山东省济南市章丘高官寨工业区工业路26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对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对其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,还可抑制昆虫体内胆碱酸酶,使害虫兴奋、麻痹死亡。
注意事项
1、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2、远离苜蓿和高粱,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不宜与强酸、强碱性农药混用。
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止使用。
4、使用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21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
5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轻度:头痛、恶心、呕吐、视力模糊等,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-50%。中度: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精神恍惚、流涎、腹泻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、呼吸麻痹。
急救措施:1、用阿托品1-5mg皮下或静脉注射;2、用解磷定0.4-1.2g静脉注射;3、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4、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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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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