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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维·啶虫脒
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LS20110270
首次批准日期 2011-10-13
有效期至 2012-10-13
农药名称 阿维·啶虫脒
毒性 低毒
剂型 微乳剂
登记证持有人 广西贝嘉尔生物化学制品有限公司
农药类别 杀虫剂
总有效成分含量 5%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
阿维菌素
abamectin
1% 147家
啶虫脒
acetamiprid
4% 59家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甘蓝 蚜虫 15-21毫升/亩 喷雾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-Mail 单位地址
广西贝嘉尔生物化学制品有限公司 中国 广西隆安县华侨管理区(广西隆安浪湾华侨农场那飞分场)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为烟碱类与抗生素类杀虫剂的复配制剂,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。是通过刺激害虫神经传递介质γ-氨基丁酸的释放,干扰其正常的神经生理活动,而导致期死亡。对甘蓝蚜虫具有较好防治效果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 2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污染水源。 3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 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此剂接触眼睛和皮肤及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5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药性产生。 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7、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 8、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中毒症状:瞳孔扩张、心跳过速、神经麻痹、昏迷、闭不上嘴、舌头垂在外边、视力不全、流涎等。 2、急救措施:若入眼,请即用清水清洗,至少不少于15分钟;若误服,请携标签就医,立即引吐,并用麻黄素或吐根糖浆解毒。但请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,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/
重新核准日期
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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