虫螨·丁醚脲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130475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3-11-8 |
有效期至 |
2014-11-8 |
农药名称 |
虫螨·丁醚脲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悬浮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35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虫螨腈 chlorfenapyr |
10% |
62家 |
丁醚脲 diafenthiuron |
25% |
33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甘蓝 |
小菜蛾 |
30-35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755-27472776 |
王新军 |
|
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虫螨腈和丁醚脲复配的杀虫剂,具有胃毒、触杀、内吸和熏蒸作用。 对甘蓝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注意事项
1. 配药和施药时,应穿防护服,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,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,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,洗净手、脸和被污染的皮肤。 2.施药前、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,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。 3.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,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。 4.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标签产品说明,可在当地植保专家和技术人员指导下按《农药操作规程》施药。 5.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鸟类保护区和天敌赤眼蜂放飞区禁用。 6.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。 7.使用时注意防护,药后洗净裸露皮肤。 8.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14天,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
中毒急救措施
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。如皮肤接触,用肥皂和大量的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;如接触眼睛,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;若误服,应携此标签送中毒者到医院对症治疗,不能引吐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、干燥、通风,远离火源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,以免误服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。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,轻拿轻放,不可倒置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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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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