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·螺螨酯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150081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5-4-16 |
有效期至 |
2018-4-16 |
农药名称 |
阿维·螺螨酯 |
毒性 |
低毒(原药高毒) |
剂型 |
悬浮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河北野田农用化学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22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螺螨酯 spirodiclofen |
20% |
26家 |
阿维菌素 abamectin |
2% |
148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柑橘树 |
红蜘蛛 |
4000-5000倍液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河北野田农用化学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31185321987 |
赵庆雪 |
|
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城南工业区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由阿维菌素和螺螨酯复配而成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薰蒸作用。有一定的渗透作用,药液可渗透叶片,可杀灭成螨、若螨和夏卵。两者复配有较好的增效作用,粘附性好,持效期长。
注意事项
1.安全间隔期30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1次。
2.本品应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用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污染水源;养蜂场所和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使用中应注意保护鸟类和天敌等生物。
3.不能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。
4.施药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具,避免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,全程禁止吸烟、进食。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可能被污染的部位。
5.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它用和随意丢弃。
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。
急救措施: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如接触皮肤,脱去污染的衣物,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的农药,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,如溅及眼睛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15分钟;如不慎吸入,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到空气清新处;如误服,不要引吐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送医院救治,如进行洗胃,应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,考虑使用活性炭和泻药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通风、阴凉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;本品应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;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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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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