虫螨·虫酰肼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LS20170245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7-5-9 |
有效期至 |
2018-5-9 |
农药名称 |
虫螨·虫酰肼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悬浮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京博农化科技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28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虫螨腈 chlorfenapyr |
8% |
61家 |
虫酰肼 tebufenozide |
20% |
16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甘蓝 |
小菜蛾 |
50-70克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京博农化科技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432511389 |
曹同波 |
|
山东省博兴县经济开发区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虫酰肼是非甾族新型昆虫生长调节剂,杀虫活性高,选择性强,对所有鳞翅目幼虫均有效,并有极强的杀卵活性。虫螨腈作用于昆虫体内细胞的线粒体上,主要抑制二磷酸腺苷(ADP) 向三磷酸腺苷(ATP)的转化。具有胃毒及触杀作用。在叶面渗透性强,有一定的内吸作用,杀虫谱广、防效高、持效长。
注意事项
1、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2、本品在养蚕区,虾、蟹养殖区不宜使用。
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周围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,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。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6、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,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、粘膜和伤口等。
1、眼睛溅入:用清水彻底冲洗眼睛数分钟。如配戴隐形眼镜,冲洗一分钟后摘掉眼镜再冲洗数分钟。如症状持续,请就医。
2、不慎将药剂接触皮肤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或请教医生。
3、不慎吞服,勿催吐,应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2、存放于儿童触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
3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,注意轻拿轻放,以免损坏包装,导致产品泄漏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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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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